我不想搭理他,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,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。
有事找你。
我站住,扭头看他,示意他说。
他清了清嗓子,语气缓和了些,我……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。
手心里,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,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。
仰头看向简笙,我跟你说过了,不是买给你的。
简笙显然不信,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,式微,别闹了。
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?式微别闹了,式微听话,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!
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,我、不、喜、欢、你、了。
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,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。
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,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。
半晌,他才缓缓转头问我:是姐姐的男朋友吗?
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。
不是。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。
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,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,说实话,挺丢人的。
当晚,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。
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,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。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,更是破口大骂。
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,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?
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,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!还有,当归不是野种,他是我的家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