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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,放了些水浸泡着。



当然,我没刷,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我不会。



一个合格的纨绔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。一个优秀的姐姐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。



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



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



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



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

两个多小时后,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,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。



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。



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。



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,司南说在brioni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。



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,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。



把钱给他转回去,嗯,买了,但不是买给你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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