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。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,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,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。
多少钱,我帮你出了。我说道。
我不缺钱,但我缺爱。还……挺缺。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。
他摇摇头,说:不用的,学费不贵。我已经攒够了。
他咬了咬下唇,犹豫了几分钟,才问道: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?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?
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。
我点头,是。
不会抛弃。
十四岁,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。我妈一时想不开,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。从那之后,我便没了家。
曾经,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。所以这么多年,我对他百依百顺,唯命是从。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。因为,我真的很想有个家。
结果,二十四岁,简笙也扔下了我。万幸,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。
我终于有家了。
等到雨停,我们一起回了公寓。
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,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,抱着我哇哇大哭。
对不起,对不起微微,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,我不是故意的。我,我找不到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