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接上回。
叶玉贞回想起之前的夺命大逃亡,还是心有余悸。
太惊险了,差一点就跑不出来了,幸亏遇到了他,叶玉贞瞅了下,王大虎还没回来。
话说之前,叶玉贞正在仓皇逃命时,遇见了龙虾兵,被抓了,然后又被救了,救她的就是王大虎。
剧情发展就是这么快速且偶像剧。
但是玛丽苏剧情是不会发生在俺们普通人身上滴。
那天,他犹如神兵天降的救了她,唯一的条件就是,给他当媳妇儿。
是的,没错。
现实世界没有童话。
随着原主记忆的恢复,叶玉贞意识到靠自己太难了,这里不是和平的二十一世纪,这里是封建王朝,是历史书里的封建王朝,是历史书里的吃人的封建王朝。
她只是一个小屁民,既没有改变世界的野心,也没有能自己生存下去的信心,身为一个现代脆皮,她对自己认知明确。
最重要的是,当一个刚杀完人的古代男人,表情严肃的问你能嫁否,你敢说不吗?
叶玉贞反正是不敢。
她同意了。
她随着他一路到了这里,战火没有蔓延到这里,有张大帅镇着,相对比较平和。
同行的还有王大虎的娘李小花,他爹王顺子。
在这里安顿了下来,成了亲,正式组成一家西口。
叶玉贞……最快闪婚……他爹王顺子是杀猪的屠夫,个子不高,今年西十多岁。
他娘李小花团团脸儿一张笑面,小鼻子小眼的,不笑不说话,对待叶玉贞实在是热情极了。
叶玉贞常常招架不了她的热情。
“玉贞哪,快来吃饭了,大虎回来了。”
“来啦,娘。”
叶玉贞进到堂屋,立马贤惠的上前要帮着摆盘。
.李小花就说“咱家玉贞真勤力,谁家儿媳妇的也比不上咱家的好”。
叶玉贞自己听着都脸红了,她实在不是个啥勤快人。
刚结婚的新媳妇脸皮薄,在现代没结过婚,在古代是闪婚,第一次在婆家生活,庆幸碰到的人家不坏。
相处的还不错。
王大虎在旁边就笑了,小样儿搁这里装贤惠呢,他也不揭穿。
只看着婆媳两个在那里忙活,心里想着这才是人过的日子,神仙来了也不换呐王大虎今年二十三,按理说早就应该成亲了,只是他高不成低不就,一心只想找个有文化的,可人家也看不上他这个大老粗啊。
寻常人家的小娘子,瞅他一眼都怵得慌,他个子不高,黑还壮 ,自家有杀猪的买卖,他偏不干,就喜欢在街面上混,拢着一群狐朋狗友在赌场里,给人看场子。
是个街溜子一般的人物。
他娘整天里,就紧着给他找个媳妇儿,好让他收收心。
赶上乱世白拣了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儿。
可不得美滋滋儿。
当初第一眼他就觉得叶玉贞肯定好看,果不其然,洗漱完的叶玉贞,长的实在是美丽极了。
既是个文化人儿还长得美丽,不敢想以后自家孩子得多出彩。
哈哈哈。
叶玉贞咬了口馒头道:“娘,今天的窝头真宣乎。”
李小花给她夹菜,笑道:“是吧,好吃就多吃点。”
叶玉贞眯眼笑道:“嗯嗯,谢谢娘。”
到了安稳地儿,叶玉贞也恢复了一些平时的性格。
王大虎是越看越喜欢自家媳妇儿,你瞅瞅吃饭细嚼慢咽的,多斯文,吃到好吃的,眼睛还会眯一下,真招人稀罕。
“大虎,我今天上街上转了转,有个埝儿还行,你明天跟我再去瞅瞅。”
“行,爹,我明天跟你一块儿。”
饭毕,叶玉贞抢着刷碗。
老婆婆做饭,咱插不上手,洗洗涮涮的可得勤快点儿。
花花轿子人抬人,两好嘎一好,果然,李小花神情更满意了几分。
“娘,您歇着吧,累一上午了,这点子小事儿我都干了。”
李小花笑道:“行,娘就擎等着享你的福了。”
等李小花一走,李大虎就窜过来:“媳妇儿我来干,别伤着你手。”
叶玉贞睨他一眼,笑道:“大虎哥,这点小事我能干,放心吧。”
王大虎道:“嘿嘿,我可舍不得你干活,快别让咱娘看见了,我两下子就刷完了。”
叶玉贞朝他甜甜一笑,说道,“那就谢谢大虎哥喽”。
叶玉贞在心里想道:(这人当初威胁她嫁人的时候,可不是这幅嘴脸。
哼,当时可吓死宝宝了,以后有事就使唤他干,以报当初的一吓之仇。
不过,他现在对我倒也还不错,既然己经在一起了,那就好好过吧,要是以后王大虎表现不好,那就把臭男人踹了,独自美丽去。
)全部收拾完,便歇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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